本标准第6章和9.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英文版)?JECFA 第63届(2004)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12488-1995《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本标准与GB12488-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结晶品相对分子质量由237.24修改为237.25(1995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3章)。
---增设了氨基磺酸项目和吸光值(270nm)项目指标和试验方法(见第6章、7.14和7.15)。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指标由≥98.0%修改为98.0%~101.0%;加热减量指标:A 型由≤1.0%修改为≤0.5%;B型由≤15.5%修改为16.5%;硫酸盐指标由≤0.05%改为0.10%(1995年版的4.2,本版的第6章)。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含量的试验方法中用1?萘酚苯指示剂代替结晶紫指示剂(1995年版的5.2,本版的7.4)。
---对干燥减量的试验方法进行了修改(1995年版的5.3,本版的7.5)。
---硫酸盐含量的试验方法取样量由1g增加到10g(1995年版的5.5,本版的7.7)。
---重金属含量的试验方法,用硫代乙酰胺试剂代替饱和硫化氢水溶液(1995年版的5.7,本版的7.9)。
---透明度的试验方法,取样量由2.50g增加到10g(1995年版的5.8,本版的7.10)。
---产品保质期由2年修改为3年(1995年版的7.5,本版的9.4)。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63/SC2)和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方大添加剂(阳泉)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金田企业(南京)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温辉萍、黄晓光、王文平。
本标准于1995年8月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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