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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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3960.5-2008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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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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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代替GB 13960.5-1996,并与GB 13960.1-2008一起使用。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本部分适用于厌砂轮直径和刷轮直径不大于200mm、工作线速度不大于50m/s的可移式砂轮机的可移式台式砂轮机。
本部分对GB 13960.5-1996的主要技术修改有:
——本部分由第一部分修订而引起的章条结构变化;
——引用IEC 61029-2-5第1号修改(2001)内容,即将“组合式台式砂轮机”纳入本部分范围;
——第8章标志和说明书,原7.13内容改为8.12.2b),引入了详细的安全警告;
——修改了第19章机械危险的法兰盘、主轴和护罩的要求;
——修改了第20章机械强度护罩试验要求;
——修改21.18,增加开关不应受工件托架调节限制的试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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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afety of transportable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ench grinder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GB/T 3883.305-2021代替;替代GB 13960.5-1996;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
中标分类: |
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4电动工具 |
ICS分类: |
机械制造>>手持工具>>25.140.20电动工具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9-19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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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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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96-06-17 |
复审日期: |
2017-03-23 |
提出单位: |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8) |
主管部门: |
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8) |
起草单位: |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
起草人: |
刘江、李邦协 |
计划单号: |
20064687-Q-604 |
页数: |
20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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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部分为GB13960《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系列标准的第二部分中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本系列标准的组成如下:
GB13960.1《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13960.2《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3《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摇臂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4《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平刨和厚度刨的专用要求》
GB13960.5《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6《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7《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水源金刚石钻的专用要求》
GB13960.8《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水源金刚石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9《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斜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10《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单轴立式木铣的专用要求》
GB13960.11《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型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12《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高压清洗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13《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斜切割台锯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代替GB13960.5-1996,并与GB13960.1-2008一起使用。
本部分对GB13960.5-1996的主要技术修改有:
---本部分由于第一部分修订而引起的章条结构变化;
---引入IEC61029?2?5第1号修改件(2001)内容,即将组合式台式砂轮机纳入本部分范围;
---第8章标志和说明书,原7.13内容改为8.12.2b),引入了详细的安全警告;
---修改了第19章机械危险的法兰盘、主轴和护罩的要求;
---修改了第20章机械强度护罩试验要求;
---修改21.18,增加开关不应受工件托架调节限制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表示GB13960.1-200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本部分中写明改换的,则
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修改的,表示GB13960.1-2008相应条文中的相关内容应以
本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写明增加的,表示除了符合GB13960.1-2008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8)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江、李邦协。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960.5-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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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要求2
5 试验一般要求2
6 空章2
7 分类2
8 标志和说明书2
9 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4
10 起动4
11 输入功率和电流4
12 发热4
13 空章4
14 防潮性4
15 空章4
16 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4
17 耐久性4
18 不正常操作4
19 机械危险4
20 机械强度7
21 结构8
22 内部布线8
23 组件8
24 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8
25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8
26 接地装置8
27 螺钉与联接件8
28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8
29 耐热性、耐燃性和耐电痕化8
30 防锈8
31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8
附录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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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下条文外,GB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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