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
|
标准编号:GB 7000.201-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
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
|
|
|
|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固定式灯具的要求。本部分应与GB 7000.1一起使用。 |
|
|
|
英文名称: |
Luminaires - Part 2-1: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Fixed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
替代情况: |
被GB/T 7000.201-2023代替;替代GB 7000.10-1999 |
中标分类: |
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40照明设备 |
采标情况: |
IDT IEC 60598-2-1:1979+A1:1987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12-31 |
实施日期: |
2010-02-01
|
作废日期: |
2026-01-0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368天
|
首发日期: |
1991-07-15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起草单位: |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朱战、於立成、施晓红、陈超中、李妹、何建森、陈以平、何金田、熊飞 |
计划单号: |
20079265-Q-607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0-02-01 |
|
|
|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为GB7000《灯具》的第2-1部分,GB7000系列标准现有22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GB7000.4—2007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6—2008 灯具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GB7000.7—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9—2008 灯具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灯串
GB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7000.19—2005 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GB7000.201—2008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GB7000.202—2008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
GB7000.204—2008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
GB7000.207—2008 灯具 第2?7部分:特殊要求 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
GB7000.208—2008 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
GB7000.211—2008 灯具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
GB7000.212—2008 灯具 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GB7000.213—2008 灯具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入式灯具
GB7000.217—2008 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GB7000.218—2008 灯具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GB7000.219—2008 灯具 第2?19部分:特殊要求 通风式灯具
GB7000.225—2008 灯具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598?2?1:1979《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和1987年第1号修改件。
本部分与IEC60598?2?1:1979+A1:1987的主要差异为:做了编辑性修改,将IEC 标准范围中对适
用光源的规定改为“电光源”。
本部分代替GB7000.10—1999。
本部分与GB7000.10—1999的主要差异包括:
———引用标准GB7000.1—1996改为GB7000.1;
———“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标准名称改为“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标准号由GB7000.10改为GB7000.201;
———“介电强度”改为“电气强度”;
———“耐电痕”改为“耐起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荣集团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战、於立成、施晓红、陈超中、李妹、何建森、陈以平、何金田、熊飞。
本部分的第1版(GB13037)于1991年7月发布,第2版于1999年发布,本版是第2次修订。 |
|
|
前言Ⅲ
IEC 前言Ⅴ
1 范围1
2 一般试验要求1
3 定义1
4 灯具分类1
5 标记1
6 结构1
7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1
8 接地规定1
9 接线端子1
10 内部和外部接线1
11 防触电保护1
12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1
13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2
14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2
15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