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地图图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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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LY/T 1821-200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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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0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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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林业地图制图中使用的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符号和注记的等级、规格和颜色,以及基本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林业工作中地形图的测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以及地理底图的编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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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artographic symbols for forestry maps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农业、林业综合>>B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技术制图>>01.100.01技术制图综合 |
发布部门: |
国家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09-06-18 |
实施日期: |
20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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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日期: |
2010-01-14 |
提出单位: |
国家林业局 |
归口单位: |
国家林业局 |
主管部门: |
国家林业局 |
起草单位: |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
起草人: |
刘德晶、杜滨宁、涂琼、赵有贤 |
页数: |
96页【彩图】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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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德晶、杜滨宁、涂琼、赵有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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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Ⅰ
引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一般规定1
3.1 符号的分类1
3.2 符号的尺寸1
3.3 定位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1
3.4 符号的方向和配置2
3.5 符号的使用方法与要求2
3.6 符号的颜色3
4 符号与注记4
4.1 测量控制点4
4.2 水系6
4.3 居民地及设施18
4.4 行政中心及企事业单位32
4.5 交通38
4.6 管线50
4.7 境界52
4.8 地貌54
4.9 地类62
4.10 树种、竹类70
4.11 林种76
4.12 注记80
4.13 林相色标86
4.14 林种色标87
4.15 地类色标8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地形图分幅和编号88
参考文献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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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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