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1153—1989《激光小功率计性能检测方法》,与GB/T11153—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1989年版的第1章);
———删除了对激光源光束空间参数的要求(见1989年版的5.2a和5.2c);
———增加了对标准激光功率计和参考激光功率计的要求(见5.3和5.7);
———删除了对参考探测器、显示仪器的要求(见1989年版的5.5、5.6和5.7);
———修改了基本检测装置(框图)(见图1,1989年版的图1);
———修改了响应度随时间的变化(见5.7,1989年版的第12章),删除了由激光照射引起的响应度随时间变化的检测(见1989年版的12.1);
———修改了响应度校准不确定度的检测(见5.9,1989年版的第14章);
———删除了附录A 和附录B(见1989年版附录A 和附录B)。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满春阳、陆耀东、罗志军。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1153—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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