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提单(物权凭证)使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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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B/T 11004-201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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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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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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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使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及其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电子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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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厦门英诺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景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纵横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爽、刘媺姗、何瀚伟、李金华、陈峥、景洪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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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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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7903.1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抗抵赖 第1部分:概述
GB/T26321—2010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数据元
SB/T10798 电子提单格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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