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械基本环境试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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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B/T 9444-201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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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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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复印机械基本环境试验的总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复印机械产品包括静电复印机、重氮复印机、办公用小胶印机、光电誊影机、速印机和复印器材的运输、贮存试验和工作环境适应性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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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Basic environment test methods for copying machines |
替代情况: |
替代JB/T 9444.1~11-1999 |
中标分类: |
仪器、仪表>>电影、照相、缩微、复印设备>>N47缩微复印机械 |
ICS分类: |
成像技术>>印制技术>>37.100.10印刷、复制设备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5-04-30 |
实施日期: |
20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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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7) |
主管部门: |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7) |
起草单位: |
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张宇、张希平、鲁俊和、鲁丽平、刘生应、仇相如、麦洪琦、陈颂昌、王强、陈挺 |
批文号: |
49777-2015 |
出版社: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5-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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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 9444.1~9444.11-1999《复印机械基本环境试验方法》,与JB/T 9444.1~9444.11-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JB/T 9444.1~9444.11-1999合并为JB/T 9444;
——修改了JB/T 9444.1-1999的第1章,作为本标准的第1章(见第1章,JB/T 9444.1-1999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JB/T 9444.1~9444.11-1999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章节);
——删除了JB/T 9444.1-1999中的试验方法分类及试验顺序中的连续冲击试验Ea,修改了试验A、试验B、试验C、试验D的名称,删除了第8章试验报告,将修改后的JB/T 9444.1-1999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的第3章(见第3章,JB/T 9444.1-1999);
——修改了JB/T 9444.2-1999中第4章试验设备的要求为需要满足低温试验箱的产品标准、试验中的温度弯化速率的要求、试验结束后的恢复时间为12h、试验报告的内容,增加了使用本标准时相关产品标准应给出的信息,将修改后的JB/T 9444.2-1999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的第4章(见第4章,JB/T 9444.2-1999);
——修改了JB/T 9444.3-1999中第4章试验设备的要求为需要满足高温试验箱的产品标准,试验中的温度变化速率的要求、试验过程中对相对湿度的要求、试验结束后的恢复时间为12h、试验报告的内容,增加了使用本标准时相关产品标准应给出的信息,将修改后的JB/T 9444.3-1999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的第5章(见第5章,JB/T 9444.-1999);
——修改了了JB/T 9444.4-1999中第4章试验设备的要求为需要满足湿热试验箱的产品标准,增加了试验温湿度的优选组合,修改了试验时间的优选数、试验中的温度变化速率的要求及温度要求、试验结束后调整温湿度至室温的方法、试验结束后的恢复时间为12h、试验报告的内容,增加了使用本标准时相关产品标准应给出的信息,将修改后的JB/T 9444.4-1999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的第6章(见第6章,JB/T 9444.4-1999);
——修改了JB/T 9444.5-1999中第4章试验设备的要求为需要满足湿热试验箱的产品标准,修改了24h循环的升温时间为3h±30min、循环保持时间为12h±30min、试验结束后恢复到常温的方法、试验结束后的恢复时间为12h、试验报告的内容,增加了使用本标准时相关产品标准应给出的信息,将修改后的JB/T 9444.5-1999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的第7章(见第7章,JB/T 9444.5-1999);
——修改了JB/T 9444.7-1999中试验报告的内容,增加了使用本标准进相关产品标准应给出的信息,删除了图1,将修改后的JB/T 9444.7-1999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的第8章(见第8章,JB/T 9444.7-1999);
——修改了JB/T 9444.8-1999中试验高度的优选数值并增加了包装件与跌落高度关系表、试验报告的内容,增加了使用本标准时相关产品标准应出的信息,将修改后的JB/T 9444.8-1999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的第9章(见第9章,JB/T 9444.8-1999);
——修改了JB/T 9444.9-1999中试验报告的内容,增加了使用本标准时相关产品标准应给出的信息,在试验条件的振动时间序列中增加了10 min选项,将修改后的JB/T 9444.9-1999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的第10章(见第10章,JB/T 9444.9-1999);
——修改了JB/T 9444.10-1999中第4章试验设备的要求为需要满足试验箱的产品标准‘试验中温度变化速率的要求、试验程序中的恢复时间由24h改为12h、试验结束后的恢复时间为12h、试验报告的内容,增加了使用本标准时相关产品标准应给出的信息,将修改后的JB/T 9444.10-1999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的第11章(见第11章,JB/T 9444.10-1999);
——修改了JB/T 9444.11-1999中第4章试验设备的要求、试验条件中温度和相对湿度的偏差、试验程序中的温度变化速率、温度时间、试验过程等,删除了温湿度范围图,增加了试验样机的要求,增加了不同种类运转试验的试验顺序,增加了两个试验的间隔时间要求,把复印品检测改为最后检测,放入试验程序中,修改了试验报告的内容,增加了使用本标准时相关产品标准应给出的信息,将修改后的JB/T 9444.11-1999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的第12章(见第12章,JB/T 9444.11-1999)。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理光图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兄弟(中国)商业有限公司、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宇、张希平、鲁俊和、鲁丽平、刘生应、仇相如、麦洪琦、陈颂昌、王强、陈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ZBN 47009-1989、JB/T 9444.1~9444.11-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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