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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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Z 106-2016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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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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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外照射和体表放射性核素沾染所致急性和慢性皮肤损伤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因职业性电离辐射所致皮肤损伤的放射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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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agnosis for occupational radiation injuries of skin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GBZ 106-2002;被GBZ 106-2020代替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6-06-28 |
实施日期: |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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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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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
起草人: |
杨文峰、赵欣然、傅宝华、陈红红、姜恩海、金增强、杨志祥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6-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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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第4章、5.1.1、5.1.2、5.1.3、6.1.1、6.1.2、6.1.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106-2002《放射性皮肤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与GBZ 106-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3.3放射性皮肤癌的诊断与处理;
——增加了第4章诊断原则;
——增加了5.1、6.1诊断依据;
——增加了5.1.4辅助检查项目和附录B;
——简化处理原则,将原处理原则中的部分内容作为附录C和附录D。
本标准起草单位: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文峰、赵欣然、傅宝华、陈红红、姜恩海、金增强、杨志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8282-1987、GB 8282-2000;
——GBZ 106-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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