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工业气瓶)和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车用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91.1度(-40℃~60℃)下使用,盛装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液化天然气、氧化亚氮等,设计温度不低于-196℃、公称容积为10L~500L,公称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可重复充装的工业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储存介质为液化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箱,设计温度不低于-196℃,公称容积为150L~500L(不包括150L),公称工作压力为0.6MPa~3.5MPa可重复充装的车用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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