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2部分:锆及其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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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Z/T 300.32-2017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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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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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锆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锆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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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3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2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锆及其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26—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锆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樊华民、仇保荣。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108—1995;
——GBZ/T 160.26—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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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210.4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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