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服务 第4部分:对外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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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3545.4-201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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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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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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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的对外服务规范,包括基本要求、服务条件、服务制度、服务内容和服务评价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提供对外服务的实施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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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545《司法鉴定服务》目前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标识规范;
——第2部分:服务保障规范;
——第3部分:服务提供规范;
——第4部分:对外服务规范。
本部分为DB37/T 3545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司法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部分由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负责起草,山东东岳司法鉴定中心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灵喜、李茜、杨丰强、刘霞、王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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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对外服务 2
4.1 基本要求 2
4.2 服务条件 2
4.2.1 服务场所 2
4.2.2 外部服务环境 2
4.2.3 内部服务环境 2
4.2.4 服务人员 3
4.2.4.1 基本要求 3
4.2.4.2 仪容仪表、语言和行为举止 3
4.2.4.3 服务纪律 3
4.2.4.4 延伸服务 3
4.3 服务制度 4
4.3.1 首问负责制 4
4.3.2 一次性告知制 4
4.3.3 风险提示制 4
4.3.4 限时办结制 4
4.3.5 信息公示制 5
4.3.6 服务承诺制 5
4.3.7 责任追究制 5
4.3.8 服务登记制 5
4.4 服务内容 6
4.4.1 基本内容 6
4.4.2 接待咨询 6
4.4.3 申请登记 6
4.4.4 鉴定收费 6
4.4.5 材料流转 6
4.4.6 鉴定意见书发放 7
4.5 服务评价 7
4.5.1 评价原则 7
4.5.2 评价要素 7
4.5.3 评价方法 7
4.5.4 评价分级 7
4.5.5 评价结果 8
4.5.6 服务改进 8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特殊群体上门服务申请审批表 9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服务对象评价表 10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服务对象评价表 11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服务规范评价综合等级表 1
参考文献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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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T 19039 顾客满意测评通则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DB37/T 3545.1—2019 司法鉴定服务 第1部分:标识规范
DB37/T 3545.2—2019 司法鉴定服务 第2部分:服务保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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