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督导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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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MZ/T 166-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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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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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给出了社会工作督导的目标、伦理、内容、主要过程、督导者配置和保障。
本文件适用于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所开展的社会工作督导。
针对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志愿者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督导工作可参考本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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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social work supervision |
中标分类: |
>>>>A16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80服务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实施日期: |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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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4) |
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起草单位: |
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社会工作督导专业委员会、华东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上海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 |
起草人: |
童敏、张洪英、黎志芬、黄红、冯浩、范斌、魏雷东、周巍、张卓华、王越、段鹏飞、蔡扬眉、代曦、郭名倞、吕新萍、沈黎、董云芳、王颖、史天琪、张剑、陈会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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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民政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社会工作督导专业委员会、华东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上海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广东惠州学院、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成都市社会工作协会、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黑龙江省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童敏、张洪英、黎志芬、黄红、冯浩、范斌、魏雷东、周巍、张卓华、王越、段鹏飞、蔡扬眉、代曦、郭名倞、吕新萍、沈黎、董云芳、王颖、史天琪、张剑、陈会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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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 2012-12-28 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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