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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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4143-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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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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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信息记录组成及要求、归集方式及要求、归集周期及渠道、信息整理、信息存储以及归集日志。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开展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活动,信息提供单位可参考使用。
注:1.本文件中信息提供单位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人民团体等。
2.本文件中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主要是指公共信用信息由信息提供单位汇集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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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Collection specifications for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
中标分类: |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0信息处理技术综合 |
ICS分类: |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信息技术应用>>35.240.01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
| 实施日期: |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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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
| 起草人: |
钟鹤翔、谈天、吴德沣、陶雯、杜开敏、王芸、程友华、盛宝隽、周莉、赵燕、张千里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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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鹤翔、谈天、吴德沣、陶雯、杜开敏、王芸、程友华、盛宝隽、周莉、赵燕、张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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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41 规范完整 2
42 及时可溯 2
43 协同互补 2
44 安全保密 2
5 一般要求 2
6 信息记录组成及要求 2
61 信息记录组成 2
62 数据项要求 3
7 归集方式及要求 3
8 归集周期及渠道 4
9 信息整理 5
10 信息存储 5
11 归集日志 5
参考文献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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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11643 公民身份号码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T 22117 信用基本术语
GB/T 34830.1 信用信息征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T 36905 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
GB/T 39441 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规范
GB/T 39443 公共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
GB/T 39444 公共信用信息标准总体架构
DB32/T 3892 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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