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7部分:放射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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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4659.7-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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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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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公共卫生相关的放射防护工作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及考核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放射诊疗活动的医院公共卫生相关的放射防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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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hospital public health work- Part 7: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0卫生综合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实施日期: |
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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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起草人: |
王福如、朱娟芳、王进、钱国华、蔡鹏飞等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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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2/T4659《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的第7部分。DB32/T465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总则:
一第2部分: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
一第3部分:传染病防治;
--第4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第5部分:职业卫生;
一第6部分: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
一第7部分:放射防护;
一第8部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
一第9部分:生物安全与院感防控;
一第10部分:健康教育;
一第11部分: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福如、朱娟芳、王进、钱国华、蔡鹏飞、周瑾、朱航榉、曹兴江、周媛媛、丁小磊、石华斌、郑伟、吴雨晨、佘权、沈欢喜、窦建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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