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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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5/T 3403-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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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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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的原则、主体、内容、流程、方法和结果使用等。
本文件适用于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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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valuation guideline of family guardianship ability for vulnerable children |
中标分类: |
>>>>A16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01服务综合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实施日期: |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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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市阳光启晨社会关爱中心、呼和浩特市正泰为民服务中心 |
起草人: |
李娟、石震、侯荣庭、张志卿、张英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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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市阳光启晨社会关爱中心、呼和浩特市正泰为民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娟、石震、侯荣庭、张志卿、张英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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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估原则 1
保护性原则 1
客观性原则 1
专业性原则 2
全面性原则 2
5 评估主体 2
评估组织方 2
评估执行方 2
6 评估内容 2
7 评估流程 2
评估准备 2
制定方案 3
核对预约 3
评估实施 3
评估结果与反馈 3
材料归档 3
8 评估方法 3
评估方法分类 3
观察法 3
访谈法 4
问卷法 4
9 评估结果使用 4
监护能力分级 4
后续干预帮扶 5
附录 A(规范性) 观察法要点 6
附录 B(规范性) 困境儿童、监护人以及密切接触群体访谈提纲 10
附录 C(规范性) 困境儿童及家庭基本情况表 12
附录 D(规范性) 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综合评分表 14
附录 E(资料性) 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报告模板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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