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镍氢电池 技术成熟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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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5/T 3411-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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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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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稀土镍氢电池技术成熟度评价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和判定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稀土镍氢电池技术成熟度评价,稀土镍氢电池包(组)的技术成熟度评价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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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valuation of technology readiness of Nickel-hydrogen battery containing rare earth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1技术管理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电池和蓄电池>>29.220.01电池和蓄电池综合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实施日期: |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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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起草单位: |
头昊明稀土新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包头稀土研究院、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等 |
起草人: |
蒋志军、顾海涛、赵治华、赵恒、李志强、索妮、朱晓梅、刘威、杨佳慧、袭娜、吴保华、包佳力、温丽、徐津、闫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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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包头昊明稀土新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包头稀土研究院、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锡林郭勒盟检验检测中心、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同辉注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蒋志军、顾海涛、赵治华、赵恒、李志强、索妮、朱晓梅、刘威、杨佳慧、袭娜、吴保华、包佳力、温丽、徐津、闫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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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264 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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