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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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R/T 0322-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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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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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债券环境效益指标要素、编码说明和指标体系,并明确了各基础要素的定义描述及输出口径。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债券的发行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相关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同时鼓励非绿色债券发行人参照本文件指标体系进行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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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reen bond environmental benefi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dicator system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1金融、保险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发布部门: |
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日期: |
2024-12-11 |
实施日期: |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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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 |
起草单位: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政策研究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债券监管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等 |
起草人: |
宗军、雷曜、李晓文、倪改琴、史祎、程振华、何苗、商瑾、魏成、陈莹莹、魏海瑞、杨娉、王琰、王昕、聂冲、王翔、管晓明、郭锐、金泽芬、陈炎玮、姚依婷、阙紫康、刘楚白、王新、于之的、孙旭、资辉琼、李岸、殷红、张静文、伍宇镭、郭逸凡、温婧、王文俊、陈亚芹、李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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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政策研究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债券监管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深圳绿色金融协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宗军、雷曜、李晓文、倪改琴、史祎、程振华、何苗、商瑾、魏成、陈莹莹、魏海瑞、杨娉、王琰、王昕、聂冲、王翔、管晓明、郭锐、金泽芬、陈炎玮、姚依婷、阙紫康、刘楚白、王新、于之的、孙旭、资辉琼、李岸、殷红、张静文、伍宇镭、郭逸凡、温婧、王文俊、陈亚芹、李芸、郑筝、朱育强、罗文、谢彦丽、李佳凝、王湃涵、廖原、白红春、郭步超、刘景允、陈金龙、赵现军、吴洁、张芳、陈德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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