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信用监管指引 |
 |
标准编号:DB4403/T 322-2023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劳动用工信用监管的总体原则、监管及评价内容、等级评价、信用异议、差异化管理、守信激励、失信约束、信用修复、信用完善。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信用监管活动。其他用人单位可参照使用。 |
|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 for the credit supervision of labor employment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52项标准文件的通告 |
中标分类: |
>>>>A16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99其他服务 |
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实施日期: |
2023-03-15
|
作废日期: |
2025-07-18
|
提出单位: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信用促进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起草人: |
郝时飞、崔歧平、杨保华、吴丽莎、秦信燚、李雅丹、黄海林、林要军、史旭、牛利娟、刘芳、胡利、鲜涛、陈健平 |
|
|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信用促进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时飞、崔歧平、杨保华、吴丽莎、秦信燚、李雅丹、黄海林、林要军、史旭、牛利娟、刘芳、胡利、鲜涛、陈健平。 |
|
|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原则 1
5 监管及评价内容 2
6 等级评价 2
7 信用异议 3
8 差异化管理 4
9 守信激励 4
10 失信约束 4
11 信用修复 4
12 信用改善 4
附录 A(资料性) 劳动用工信用评价指标表5
附录 B(资料性) 劳动用工信用等级划分1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