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分析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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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01/T 1221-2024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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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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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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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企业知识产权分析服务规范,包括业务流程、受理阶段、复核阶段、企业知识产权分析阶段、质量保障、档案管理、评价反馈。
本文件适用于知识产权分析机构为企业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分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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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company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alysis services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绿色机关等级评价》等165项南京市地方标准的公告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40专利、知识产权 |
| 发布部门: |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
| 实施日期: |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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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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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
归口单位: |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南京中网卫星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起草人: |
张正阳、牟俊、程秀才、李燕茹、赵晗、顾万高、吴雪健、孙俊、黄恩庆、葛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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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南京中网卫星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正阳、牟俊、程秀才、李燕茹、赵晗、顾万高、吴雪健、孙俊、黄恩庆、葛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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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业务流程 1
5 受理阶段 2
51 受理条件 2
52 受理材料 2
53 申请途径 2
54 不予受理情形 3
55 受理结论 3
6 复核阶段 3
61 审查申请信息 3
62 复核不予受理情形 3
63 申请知识产权分析服务结论 3
7 企业知识产权分析 3
71 分析步骤 3
72 企业专利情况 4
73 企业商标情况 4
74 企业已登记著作权情况 4
75 成果输出 4
8 质量保障 4
81 内容控制 4
82 流程控制 4
9 档案管理 5
10 评价反馈 5
附录 A(资料性) 企业知识产权分析服务申请表 6
附录 B(规范性) 申请企业知识产权分析服务承诺书 7
附录 C(资料性) 通知书 8
附录 D(资料性) 企业知识产权分析服务意见建议反馈表 11
参考文献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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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74—2008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词汇
GB/T 39551.4—2020 专利导航指南第4部分:企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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