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善治建设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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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1/T 1653-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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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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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确立了乡村善治的总体原则,提供了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治理有效的指导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涉农区建制村开展乡村善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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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good governance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99其他服务 |
| 发布部门: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 实施日期: |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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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上海市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王泥浜村村民委员会、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星火村村民委员会 |
| 起草人: |
陈怡贇、洪佳晔、应建敏、杜小强、徐力、李汪春、付兴慧、单金、张乐钰、章慧、杨玥书、周怡、詹志敏、陈丹、孙爽、金爱芳、奚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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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王泥浜村村民委员会、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星火村村民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怡贇、洪佳晔、应建敏、杜小强、徐力、李汪春、付兴慧、单金、张乐钰、章慧、杨玥书、周怡、詹志敏、陈丹、孙爽、金爱芳、奚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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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300 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
GB/T 40088 村务公开管理规范
GB/T 41375 农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
GB/T 44289 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基本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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