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国家标准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项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据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定义,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了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介绍或说明商品的功能要求,即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标准规定,包装应以满足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介绍和(或)说明商品的基本功能为前提。包装应选择适当的材料、确定合理的体积和层数、采用适当的型式和结构,减少包装材料用量和降低包装成本,有效的利用资源,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减少包装废弃物,降低对环境影响。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材料的减量化要求、材料的适当化要求、结构的简单化要求和包装成本控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