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器材是用于提高身体素质,增加身体机能,进行形体运动锻炼、体育基础训练和一般康复锻炼的专用器材。按其功能可分为跑步机、健身车、力量型训练器,举重机和健身按摩等多种器材。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发展,人们更加注重锻炼身体,因而健身器材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目前,我国的健身器材安全性能基本都能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但有些企业在使用性能上大做文章,夸大其功能,扩大使用人群,使其不但起不到健身作用,甚至还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 为促进我国健身器材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规范健身器材行业的发展,正确引导消费,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健身器材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10个省市的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6%,整体质量水平较好。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高。此次共抽查了19家大中型企业的19种产品,合格19种,抽样合格率为100%。这些企业生产的健身器材产品结构合理,焊接质量好,机械强度高,安全性能可靠,外观美观大方,色调协调;本次抽查结果显示这些企业的产品各项指标都大大高于标准要求。二是本次抽查的健身器材产品的主要安全性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的规定对稳定性、外部结构、手把、调节和锁定机构、安全机构、牵索及牵索引入点、焊接强度和电气安全性能等9大项安全性能指标进行了严格的检测,结果重要安全项目检测均合格,仅有2种产品在一般性安全指标调节和锁定机构上存在缺陷。 本次抽查发现部分企业的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产品的调节和锁定机构可靠性差。在本次抽查中有2家企业的产品因调节和锁定机构可靠性差,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标准规定调节件功能可靠,易被使用者识别且不会产生危险,不允许有无意变动的可能性。抽查中发现,广州格莱力运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GL-748型四功能跑步机,因折叠功能的限位调节管连接装配孔加工错位90度,造成无法正确安装,致使该机构起不到跑步板折叠调解锁定的作用;杭州佳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688CR型电动跑步机,因跑步板折叠时调节锁定件起不到作用,无法可靠锁定,跑步板极易滑脱,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二、部分产品的标识标注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明确规定"产品的使用说明应使用产品销售所在国的官方语言",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是规范汉字,并且应该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外文的字体除商标外不得超过汉字。但本次抽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安装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书全为外文,使用者无法了解该器材是否适合于自己,尤其是电动跑步机的控制面板上的操作按钮很多,使用说明也全部是英文标注,使消费者难以识别和辨认,很容易造成操作错误而导致意外的伤害事故发生。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不严,加工过程出现错误,装配前后检验不严,致使产品的调节和锁定机构可靠性差;部分企业由于生产出口产品,将出口剩余的产品不进行任何标识修正,不增加中文标注就以全英文的说明直接投入市场。或是故意利用部分消费者的进口产品好于国产产品的心理,以全外文的标识误导消费。 针对本次抽查的结果和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对在本次抽查产品质量好的企业,进行表扬,对产品质量差的企业进行曝光,以达到扶优治劣的目的。同时责成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做好企业的复查整改工作,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原因,提高产品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