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征求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由摩托车分标委组织制、修订的《摩托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限值及试验方法》标准通过一定范围的讨论,现已修改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各位专家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和建议回复至标准起草单位。
附件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编制说明 附件3: 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征求意见时间:2007.07.03-2007.08.30
起草单位及联系方式:
标准名称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起草单位 |
上海摩托车研究所 |
联系人 |
徐峻 |
电话 |
021-69502069 |
传真 |
021-69502067 |
E-mail |
junx@smvi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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