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有色金属行业《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标准发展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健全和完善资源节约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关于编制《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的通知”(国标委工一[2007]54号)的要求,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委托,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编制有色金属行业“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编制目的
1. 指导2008-2010年有色金属行业标准化工作,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2. 更好地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需要,建立结构合理,实用性强,与国际接轨的行业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 3. 为今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年度计划提供重要依据。
二、编制原则和重点领域
1.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着力提高标准与市场的关联性,完善标准的配套性,满足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需求,满足企业生产和贸易的需求。 2. 坚持国际接轨原则。要对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进行充分调查,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要有针对性地对ISO标准、EN标准和ASTM标准进行分析,并适时进行转化; 3. 坚持突出重点原则。重点领域包括: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清洁生产等八个领域。 4. 坚持技术进步原则。规划项目要积极采用、推广高新技术成果,不断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三、编制范围
有色金属行业涉及的所有国家、行业标准,包括轻金属、重金属、稀有金属、粉末冶金、贵金属、半导体材料。
四、编制办法
请各会员单位按照上述编制原则,申报“2008-2010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标准样品)的年度制修订计划项目,并填于附表中。请各会员单位于8月31日前将申报项目报给各分标委秘书处。
有色标委会秘书处将在各会员申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整理,形成有色金属行业“2008-2010年标准发展规划”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于2007年9月底定稿。
五、相关文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关于编制《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的通知”、“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可登录www.cnsmq.com下载。
六、联系方式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各分标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轻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8793,62276892 重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8795,62276892 稀有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5125 粉末冶金 电话/传真:010-62225125 贵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8796 半导体材料 电话/传真:010-62228796 附表: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项目申报表 关于编制《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的通知 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
抄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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