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日本等国家对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农业化学品(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残留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并执行新的残留限量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对食品、农产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的要求更加严格。如此一来,对滨州、山东乃至全国农产品出口国际市场提出了严峻挑战。
如何在激烈的农产品出口竞争过程中突破日益严格的技术“壁垒”,占领国际市场。实践证明:普及农业标准化打造成一把“破垒”利器,是我国农产品应对国际市场挑战,扩大出口的重要选择。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农残设限” 是一个挑战,对我国出口农产品提出了新要求。国外的“绿色壁垒”之所以成为“拦路虎”,是因为我们的农产品自身品质好不很过硬。剖析我国的农产品,很多地方其加工多数还是沿用传统的生产方式,规模小,技术差,工艺落后,产品附加值低,加工业的相对滞后导致了农产品品质的下降。当务之急,就是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业认证体系,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基础,同时抓好建设基地,从源头上确保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继续推广“公司+基地”的出口经营模式,加强源头管理,实行标准化生产,获得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和生产体系认证。出口企业应改进经营策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分散经营风险,改变过度依靠单一产品、依赖单一市场的状况。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粮棉油果蔬等等农业产业种植栽培历史悠久,农产品品种繁多,生产条件各异。因此,大力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治本之策。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已成为我国加快鸭梨、小麦、小枣、冬枣、蔬菜等特色农产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而农业标准化实施模式的研究,已成为我国农业标准化急迫的研究课题之一,且对于“调高、调大、调强、调优、调特”我国特色农产业,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强化国内、国际两大市场竞争,扩大农产品出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基地示范型。特征是以政府推动为主,以项目实施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的推广普及和标准的实施示范。主要的做法包括:一是政府制定规划,政府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和各地优势及市场环境,选择1-2个或2-3个农产品品种作为主导产品,在一定的范围内有目的地培育主导产业。二是科学选定标准。三是广泛进行培训。四是积极创办样板,最后以点带面使基地内所有生产者均能自觉按标准组织生产。基地示范型比较适合由政府部门牵头实施的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如: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和地方农业部门所创建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基地),大多属于这种类型。
2、市场准入型。特征是涉及安全、卫生方面的标准必须强制执行。在标准实施结果考核上,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证明符合标准要求,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准入条件。对农产品的生产而言,主要是些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方面的规定和市场准入要求。为了确保标准的实施和实施效果,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和违规,国家大多有明确规定。对操作性的强制性标准,如果出现违规,将责令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进;对质量安全限量强制标准,一旦确认不合格或不达标,将作强制性处罚。
3、认证促进型。特征是通过专门的机构,按照相应的程序办法,促进标准的使用者严格实施和推行标准,并通过对各个环节的贯标情况检查,做出科学评价,颁发证明贯标和达标行为的证书与标志。这是国家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种贯标制度,通过认证措施促进标准实施推广,其标准实施率和实施效果的到位率接近100%。认证促进型是世界各国普遍推崇的标准实施推广模式,特别是对一些推荐性标准,采用认证的方式,可极大地推动标准的实施与推广。
4、龙头企业带动型。特征是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利用资金和品牌,通过标准化手段,将企业的加工、贸易行为和周边的散户农民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合约的方式,形成生产、技术、品牌、资金相融的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带动型适合于商品化、产业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和行业,特别适合于出口基地、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
5、行业自律型。特征是行业协会通过标准将产销有机衔接起来,运用协会的技术与组织资源,将生产规模做大,将品牌做响,将市场做活。协会拥有自己的品牌和标志,所有签约农户生产的产品,统一使用协会提供的带有协会标志的包装、封存材料,经协会逐户验收合格后统一由协会对外销售,确保市场和价格的稳定,也有利于维护签约农户的利益。
6、品牌创建型。特征是围绕知名品牌和产品,通过标准化的手段和统一的标准实施推广,将品牌产品规模做大,质量做强,效益做高。主要措施包括:—是挖掘和打造品牌;二是配套制定标准;三是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四是统一包装上市和销售。
7、产销对接型。特征是产销双方根据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签订产销合作协议。在产销合作协议中明确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及共同遵循的技术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这种类型是最为成功有效的标准实施推广模式,通过消费拉动生产,通过市场需求促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主要措施包括:第一步是签订合同;第二步是互查互认;第三步是共同确认上市标识,经过产销双方互相认可的基地和产品,大多辅以特殊的标识便于免检入市销售;第四步是加强监督和信息反馈。
8、种养大户型。这是最具推广价值的一种标准实施推广模式,符合中国国情,也是解决千家万户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管理的最有效办法。种养大户型主要做法有:一是选准市场;二是选定标准;三是过程控制;四是分级销售。
尽管农业标准的实施推广模式种类繁多,形式各异,效果各不相同,但总体上可归结为三种模式和类型,且很值得政府和各级涉农部门宣传、实施、推广和推动。一是“政府+企业+基地+农户”型。点评:此模式是典型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参与”模式,在政府起主导作用的情况下效果显著,是农业标准化启动期较为适用的模式;二是“企业+品牌+农户”模式型。点评:此模式的前提是要有已创品牌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起带动作用;三是“行业协会+标准+市场”型。点评:此模式需有普及和成熟的农业行业协会,是今后农业标准化实施的一种发展趋势和方向之一。
令人欣慰的是,标准化建设已经纳入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标准化基地建设已经在山东至我国各省市拉开了帷幕。“农残设限”这股“寒流”给我们以警醒,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性,期待我国的农产业在打好“标准、绿色、有机”这张“王牌”的同时,能有更多地农产品冲破“绿色壁垒”快速走出国门,竞争国际市场,让国人看到在国际市场的大厦之上能有更多的中国农产品旗帜在高高地风帆飘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