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国的香精生产中除使用食用香料外,为了方便食用香精的生产和使用,并使它有一定的保质期,往往在香精生产中要加入载体和包括防腐剂在内的其它各类食品添加剂。由于这些添加剂的加入量很少,一般为香精产品的千分之几,而香精用于食品中的量也很低,因此,这些添加剂进入食品中的量极低,不会对食品本身产生实际影响。 2004年12月,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也讨论了香精中使用其它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一致意见是,同意“在食用香料名单后以附表的形式列出将制作香精过程中使用的溶剂、载体、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范性附录”。也就是说,在标准中将明确规定香精中允许使用国家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综上,包括防腐剂在内的各类食品添加剂在国内外的香精生产中已经被普遍使用,由于其进入食品中的量极低,因此,多年来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这给政府监督和检查工作造成不便。即将颁布的修改后的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将明确规定香精中允许使用国家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这是一种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管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