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员、通讯成员:
行业标准《微型电流互感器》、《微型电压互感器》系中国机械工业《2003年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中第300、301项 ,本行业标准由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2003年年末,经秘书处召集,在业内人士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形成了由生产厂、用户以及计量检测部门组成的标准制定工作组。
起草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在北京召开,确定了标准修订原则,2004年9月在青岛召开了工作组第2次会议。标准修订草案经过三易其稿,在工作组成员内达成一致,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认为本标准草案的技术要求合理,试验方法可行,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2004年12月初整理成征求意见稿,在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203份),2005年4月在北京会议上对标准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必要说明(协调),根据反馈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现将标准送审稿发给你们,请各位委员及通讯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认真填写函审单。务必于2005年10月30日前将函审单寄到标委会秘书处。
地址:哈尔滨市哈平路128号 邮编:150040
联系人:刘献成 电话:0451-86683294转805
传真:0451-86601092 E-mail :lxc@tc104.org
附:1、行业标准《微型电流互感器》《微型电压互感器》(送审稿、编制说明)
2、行业标准《微型电流互感器》、《微型电压互感器》( 函审单)
抄送:
标委会主任委员:张明远; 副主任委员:方耀明、顾建中;
二分委主任委员:马 冬 ; 二分委副主任委员:刘得新、徐民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2005年10月9日
附件2:
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
标准项目名称:《微型电流互感器》
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函审单总数: 本单编号:
发出日期: 2005年10月9日
投票截止日期: 2005年10月30日
表决态度:
赞成
赞成,但有建议或意见
不赞成,如采纳建议或意见改为赞成
弃权
不赞成
建议或意见和理由如下: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签名): 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
2005 年 月 日 2005 年 月 日(盖公章)
说明:①表决方式是在选定的方框内划“V”的符号,只可划一个,选划两个框以上者按废票处理
(废票不计数)。
②回函说明提不出意见的单位按赞成票计;没有回函说明理由的按弃权票计。
③回函日期,以邮戳为准。
④建议或意见和理由栏,幅面不够可另附纸。
审查单位承办人: 电话:
说明: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审查时由委员签名即可;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研究组织审查时,由参加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
标准项目名称:《微型电压互感器》
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函审单总数: 本单编号:
发出日期: 2005年10月9日
投票截止日期: 2005年10月30日
表决态度:
赞成
赞成,但有建议或意见
不赞成,如采纳建议或意见改为赞成
弃权
不赞成
建议或意见和理由如下: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签名): 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盖公章)
说明:①表决方式是在选定的方框内划“V”的符号,只可划一个,选划两个框以上者按废票处理
(废票不计数)。
②回函说明提不出意见的单位按赞成票计;没有回函说明理由的按弃权票计。
③回函日期,以邮戳为准。
④建议或意见和理由栏,幅面不够可另附纸。
审查单位承办人: 电话:
说明: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审查时由委员签名即可;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研究组织审查时,由参加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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