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参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结合标准化工作实际基础上制定的。
一、制定纲要的必要性
“十五”期间,我国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有国家标准21342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304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18297项,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行业备案标准37850项,地方备案标准15800项,企业备案标准132万项。这些标准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关键的技术保障作用。
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给世界各国的发展带来了压力和挑战,也把标准的竞争推向了国际市场竞争的前沿。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我们的迫切任务。在这一关键时期,我国的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都对标准提出了更高、更新的需求。而目前我国制定标准速度慢、标准水平低、标准适应性差的现状已远远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因此,编制《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我国标准化工作水平在未来五年内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有的作用,显得十分的重要和必要。
二、纲要的主要内容
标准化工作的方向和目标要与国家的总的发展方向相匹配,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目标的总体要求相适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本纲要提出,到2010年我国的标准化总体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具体概括为:关联的国际标准采标率由达到80%,标准制修订由2000项/年增加到6000项/年,标准制定周期由4.7年缩短到2年,标龄由10.2年缩短到5年以内。
纲要还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的八大重点领域: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制定食品、消费品安全标准;加快传统产业标准的更新和提高;加快制定高技术和信息技术标准;加快制定服务业领域标准;推进公共安全领域标准化工作;制定能源节约和环保标准;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标准体系建设。这八大重点领域较好地与国家"十一五"规划相衔接,是当前我国标准化工作的着重点和问题多发点。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加强五大标准化科研任务:国际先进标准跟踪研究;加强标准化工作与科技创新活动结合;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检测标准研究;公共安全技术标准研究;基础公益标准研究。纲要还提出了做好这些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措施: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加快标准化机制创新;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标准化工作财政保障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