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YY0568-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照明灯和诊断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行业标准实施日期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6]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YY0568-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照明灯和诊断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行业标准实施日期调整为2007年4月1日。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