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标准委发出通知,组织对我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有标准情况进行调研。国家标准委有望以此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提出2008~2010年资源节约国家标准项目,切实发挥标准化在我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此举旨在进一步贯彻大力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指示精神,实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规范化、定量化和系统化。
此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部门、相关单位依据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点领域及其标准体系框架。重点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所指的有关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涉及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清洁生产等8大重点领域。
国家标准委通知中还对各领域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节能标准涉及的领域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建筑等。节水标准涉及的领域包括工业、农业、城镇、海水等。节材标准涉及的重点领域有钢材、建材、有色金属、木材等。节地标准,具体包括基础、管理、方法以及以节约土地为直接目的的有关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标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标准涉及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技术和产品标准、综合性基础和管理标准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具体包括基础、管理、方法以及以实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为直接目的的有关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和开发利用方面的技术标准。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标准涉及的领域包括废弃产品、工业废弃物、其他废弃物以及旧货产品等。清洁生产标准具体包括清洁生产综合、基础类标准,如术语、分类等方面的标准,方法标准,通则类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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