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夏,河北省消费者有望在超市买到更加安全、卫生的“凉拌菜”了。将于5月15日正式实施的《凉拌菜质量安全要求》强制性河北省地方标准,在国内首次对凉拌菜的各项卫生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该标准对凉拌菜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识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特别明确,凉拌菜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苏丹红、酸性橙Ⅱ、碱性橙Ⅱ等非食品添加物“不得检出”。
■质量调查催生“凉拌菜标准”
近期,河北省质监局对石家庄、邢台、衡水三市凉拌菜销售量较大的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凉拌菜质量堪忧。所抽取的20多个品种77批次样品中,其中27批次的样品检出含防腐剂,14批次含着色剂,4批次含甲醛,23批次含微生物超标,1批次样品含工业染料,全部抽样样品中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
抽查还发现凉拌菜的卫生状况堪忧。调查发现,凉拌菜的销售都在柜台或简易的流动小车上,或被放在门口或过道边的条几上,环境和保存条件都很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河北省质监局标准处有关人士表示,在标准起草小组技术人员的努力下,《凉拌菜质量安全要求》强制性河北省地方标准日前已通过了专家审定会的审定,将于5月15日起实施。
■标准指标“考察”凉拌菜质量
参与标准制定的专业人士郭永志介绍,砷、铅、镉、汞是食品检验中最重要、最常监测的有害金属类污染物。结合我省市场调查结果,该标准将无机砷、铅、镉和汞列为检测项目,并明确限量指标分别为0.05mg/kg、0.5mg/kg、0.1mg/kg、0.01mg/kg。
鉴于亚硝酸盐在蔬菜和熟肉制品中广泛存在的现象,该标准还将亚硝酸盐列为检测项目,并规定以蔬菜为主的凉拌菜亚硝酸盐限量为4mg/kg,以熟肉为主的凉拌菜限量为30mg/kg。
郭永志表示,非食品原料用于食品加工是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最大源头之一,河北省将苏丹红、甲醛、次硫酸氢钠甲醛、酸性橙和碱性橙五种非食品原料列为检验项目,限量均为不得检出。
该标准还规定,以肉类为主料的凉拌菜参照《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菌落总数限量定为80000cfu/g,其他类菌落总数限量为8000cfu/g,致病菌不得检出;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指标分为两类,以花生为主料的凉拌菜限量为20ug/kg,其他限量为5μ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