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值在100万以上、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100%、每年为基地农民人均增收贡献100元以上……从今年起,成都市各区(市)县将根据本地优势农产品布局,依托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年至少建设成这样的规模化标准化优势农产品基地3个以上,全面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农业标准化。据悉,日前该市出台了《成都市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建设条件、目标及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关键词:条件
规模必须达到相关标准
《规范》要求,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首先必须符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带布局,制定科学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推广队伍,并成片发展,达到一定的规模。按照规定,粮油类示范基地必须达到10000亩以上;蔬菜基地达到2000亩以上;食用菌类达到1000亩以上;生猪类达到10万头以上;禽蛋类达到30万羽以上;奶牛场养殖头数在100头以上;茶叶达到1000亩以上;水果类达到2000亩以上。上述8大产业之外的其他产业产值必须在100万以上。
关键词:目标
带动基地农民人均增收100元
按照《规范》要求,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建立后,将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专合组织”)为依托,实行“公司+农户”或“公司+协会(专合组织)+农户”的运行机制。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由所依托的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统一回收、统一加工或销售,并且每年带动基地农民人均增收100元以上。
通过一年的建设,至2007年6月,实现所有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采标率100%,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100%(按照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质量标准),认证产品总产量增加10%,并建设成为重点产业农业标准化的示范基地和现场培训点,带动周边及重点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实施。
关键词:监管
定期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为了使上述目标落到实处,《规范》对基地、企业、专合组织以及农户也作了相关的严格规定。基地首先将按照与质量认证类型相对应的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程,制定统一的动植物病虫害防治方案,畜禽实行统一防疫和免疫,并由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对基地农户或会员(社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农业标准化培训,对生产人员普遍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面达100%。
在生产过程中,基地必须进行统一的质量安全监管,各生产环节、各农户分别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由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进行统一采购和供应,严把进货关。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还应建立对违规使用投入品或未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制度的内部处理制度。
《规范》同时要求,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应建立或委托农业质量检测机构,定期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检测结果应如实上报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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