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2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获悉:由自治区旅游局拟订的新疆《农家乐开业基本条件》《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划分》标准,从即日起在全疆范围内执行实施。按此标准,今后自治区内的农家乐将划分出不同等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游客可以根据农家乐的挂牌星级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点。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疆已有1000多家农家乐旅游经营点,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建设和服务标准化管理内容,我区农家乐存在标准不统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为此,自治区旅游局拟订了两项标准,并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正式形成。这也是我区第一次出台旅游行业推荐性地方标准。
这两项标准从从业资格、经营服务场地、接待服务设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服务项目等多方面入手,对我区农家乐旅游提出明确的要求。等级评定由业主自愿申请,按等级评定的管理权限,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农家乐专业评定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据了解,标准出台后,自治区旅游局将派出专业评定机构,根据农家乐星级打分标准,重点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吐鲁番、阿克苏、喀什等地的农家乐旅游点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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