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讯7月26日市商联会公布了“石家庄市诚信商品市场评定标准”。
该标准为:诚信商品市场具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颁发的营业执照,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具有完整的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具备基本资质信用;经营场地及经营环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商品市场在经济交往中对经营户和购买客户的承诺或签订的合同能够依约履行,没有到期无故拖欠等行为,履约率达100%%;商品市场资产负债率低于总资产的60%%;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照足额依法纳税,没有偷税、漏税行为;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欺行霸市和欺骗消费者等恶劣行为发生;经营场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环境卫生、防火等标准设置安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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