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网:受文化部委托,由国家图书馆组织起草的《古籍定级标准》、《古籍特藏破损程度定级标准》等6个中国古籍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草案日前通过专家鉴定。这使得中国的古籍保护工作今后将有章可循。
中国是造纸术与印刷术的故乡,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先人为我们留下了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珍贵的文献资料不仅在学术资料、艺术代表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而且因为是实物而具备特别重要的历史文物价值,是“维系民族文化的命脉”。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国各类图书馆、博物馆、文物管理单位共收藏有3000多万册古籍文献。这些古籍文献由于年代久远,又历经天灾人祸,有30%以上存在着残破现象,需要修复的古籍超过1000万册件,其中需要进行抢救性修复的珍贵古籍约有20万册件。与上述古籍保护状况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们对于文献古籍这类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珍贵、不可再生的载体,从来没有进行过普查,家底不清,状况不明;各地的保存、保护工作各自为战,参差不齐;有些单位的修复理念也有待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古籍保存状况令人担忧。
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加强古籍的保护工作,继2002年的“中华再造善本工程”之后,2005年春天,文化部、财政部又启动了“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希望通过这一工程,对现存古籍的存藏环境加以改善,对破损古籍有计划地进行修复,以便对原件实施原生性保护。考虑到现存古籍数量繁多,情况复杂,要有效实施这一计划,就要对古籍进行全面普查,不仅弄清总的存量,而且需要确定具体册件的相应等级,摸清其破损成因、破损形式、破损程度,从而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有鉴于此,制定有关的标准规范就显得迫在眉睫。
在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认真筹备、编写,“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标准规范草案终于浮出水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国家图书馆善本特藏部主任张志清介绍说,此次起草的相关标准规范包括《古籍普查规范》、《古籍定级标准》、《古籍特藏破损程度定级标准》、《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图书馆古籍修复人员任职资格》6个,基本涵盖了中国古籍保护基础性工作的方方面面。
其中,《古籍普查规范》对古籍普查内容、人员条件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古籍定级标准》遵从“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三性原则,将中国古籍划分为一至四级,一至三级下又各分为甲、乙、丙三个等次;《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规定了书库的建筑要求、温湿度要求、空气质量要求、光照和防紫外线要求以及消防、安全等基本条件;《图书馆古籍修复人员任职资格》规定了古籍修复人员从事各古籍级次和破损级次古籍修复的任职资格和认证准入方式。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努力,为中国古籍保护做好基础性的工作。”张志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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