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平均在杭宣布,国家正式批准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目前为止,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只有西安、深圳、杭州3个国家级高新区被列为试点。 在3年内,滨江区将完成以下示范任务:重点企业承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修订比例达到20%。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的比例达到5%。重点企业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及工作组工作的比例达到5%。龙头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会及工作组工作的比例达到1%,重点领域内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及联盟自主创新标准比例达到20%等。
区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高新区已经配套出台了一批政策和措施,鼓励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包括:凡在国际标准研制中作为实质性参与或担任起草单位的企业,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助;凡在国家、行业标准研制中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企业,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资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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