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实施。日前,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相关情况作了以下补充说明:
1.适用范围: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适用于日用皮革和毛皮产品,不适用于工业用、特种行业用皮革和毛皮产品。由日用皮革、毛皮产品加工制成的皮革、毛皮制品,其使用的皮革毛皮原料应符合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的规定。
2.注意事项:在皮革、毛皮制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胶粘剂、整饰材料等化学材料以及其他的原辅材料,部分材料中所含的有害成分会通过迁移的方工造成皮革、毛皮材料被污染,影响相关检测数据的精准性、真实性,请各单位加以注意。
日用皮革和毛皮产品将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购买时注意识别。新标准根据皮革和毛皮的用途以及人的健康需要,将有害物质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和游离甲醛限量分为:A类婴幼儿用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审定会于2004年6月4日到7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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