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国Ⅳ标准。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实施新标准过渡平稳。环保部门称,如果发现有车主新购买不符合标准的国Ⅲ车,将对车商进行处罚。
根据实施的新标准,自昨日(3月1日)起,在京销售的轻型汽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新车将停止销售和注册。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管理处处长冯玉桥称,环保部门已经与车商进行了沟通,目前国Ⅲ车都退出了北京市场,国Ⅳ车的市场供应也没有问题,实施新标准过渡平稳。
对于在3月1日前购买新车,还没有来得及上牌照的市民,此次实施新标准留有一定缓冲。如果市民在3月1日前买了国Ⅲ车,并且购车发票也是3月1日前的,在4月1日前凭购车发票,也可以原先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冯玉桥提醒市民,如果此前购买了国Ⅲ车,应抓紧时间办理登记上牌,以免误期。
冯玉桥表示,从昨日开始,环保、交管等部门加强了对新车的检查力度。如果市民以后购买了不符新标准的国Ⅲ车,将无法登记上牌。一旦发现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将对销售该车的车商进行处罚。此外,环保部门正在与税务部门沟通,如果购买了不符合标准的新车,也将无法交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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