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移动通信业务的发展,中国的移动通信网已经成为了全球第一的网络,中国的手机用户数也已经突破了5亿,大量的在用手机、频繁的手机更换,使手机的节能减排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YD/T 1591-2006《移动通信手持机充电器及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节能减排的社会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减少资源消耗
根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我国手机消费者的平均换机时间为1.2年,按照现在5亿手机用户的基数,我国每年需要新增的手机在1.5亿部左右,如果手机充电器不能通用,我国每年将增加4亿只手机充电器,因此标准制定时首要考虑的就是让今后的手机充电器可以通用,减少手机充电器的社会消耗,如果按照50%的手机将可以不再新增充电器,那么每年中国将节约2亿只手机充电器的资源消耗。如果我们按每只充电器的质量平均为200克计算,该标准的实施将每年为国家减少4万吨的电子垃圾。而实际的情况是,手机充电器的使用寿命大于10年,所以长期来看,每年节约的手机充电器将远远大于这一数字。
另一方面,标准中技术指标的提高迫使市场不得不放弃技术水平较差的线性变压器的工艺,而改用开关型变压方式。开关型变压方式的产品质量比原充电器产品质量有50%以上的减少,使充电器的技术含量大大提高的同时进一步减少了今后废弃电子垃圾的数量。
减少能量消耗
相关的统计显示,手机在使用过程中有2/3的能量消耗在充电器对手机的充电中的空耗,这里的空耗指的是手机充电器在给手机充电过程中,充电器自身的能量消耗。其中原因是因为原来的充电器基于生产成本的考虑,大量使用线性变压器的工艺,大量的电能都消耗在了充电过程中变压器的自身消耗,而只有30%的能量真正充到了手机中,供手机的日常使用。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的使用习惯,许多消费者习惯于将充电器长时间插在电源上,这时充电器的无负载能量消耗也十分可观。为此,标准中的4.4.10限定充电器的无负载能量消耗<300mw,同时标准的4.4.11要求充电器平均效率应不小于50%。
这些指标产生的节能效果我们可以粗略计算如下:
以手机电池的平均容量800mAh计算,如果充电器的效率提高了20%,一部手机一次充电节省的电能为800mAh×20%×5V=0.8Wh,如果按照5亿部手机、每部手机每年需要充电100次计算,全年可以节约的电能在0.8Wh×5×1010=4×1010 Wh,即约4000万kWh;同时我们假设平均每次充电中,手机充电完毕后有2个小时的无负载消耗,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其限值比原来的手机充电器减少了200mW以上,无负载的充电过程将节约电能200 mW×2h×5×1010=2×1010 Wh,即约2000万kWh。由此可以得出,该标准的推广实施,将每年为中国减少60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电能消耗。
随着中国对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要求的提高,中国泰尔实验室不仅在手机充电器标准中增加了节能减排的考虑,还将在手机以及其他电信设备的新标准中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动中国的通信产业发展成绿色产业,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链接
有关手机充电器标准
2007年初,信息产业部正式宣布自2007年6月14日起,在手机进网检测中执行相关手机充电器统一接口标准(标准号为YD/T 1591-2006的《移动通信手持机充电器及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即所有在境内生产的新申请进网许可的手机及配套的充电器均应符合标准规定。
该充电器标准于2006年12月14日由信息产业部颁布。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单位包括CCSA(中国通信标准协会)的成员单位或观察员单位,包括诺基亚、摩托罗拉、联想、索尼爱立信、波导、TCL、UT斯达康、海信、步步高、长虹、高新奇等企业参加了该标准的讨论。
按照这一照统一标准,通用充电器将采用一根USB数据线加一个带有USB端口母座充电器的形式,以解决多年来手机充电器不兼容的问题。现在,已有大量通过产品认证的统一接口充电器在我国市场上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