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在内的9项强制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于本月起开始实施。这9项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覆盖了粗钢、烧碱、常规燃煤发电、铜冶炼、锌冶炼、铅冶炼、镍冶炼、水泥和建筑卫生陶瓷9大领域。
据了解,这9项国家标准除《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是修订外,其余8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均为首次发布实施。上述标准还规定了三类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包括现有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限定值、新建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准入值和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先进值等。这批强制性标准的出台进一步扩充了技术性标准与能源安全法律的有机衔接,是促进科学发展及提升人们生活品质的法律支撑。
这批强制性标准的登场对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促进我国高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水平的提高、完善高耗能产业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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