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起,遭受特大暴雨袭击,浙江、广东、广西等南方各省(自治区)已造成了暴雨洪涝灾害,据统计目前有3800多万人受灾。其中深圳市宝安区多处街道、民宅、工厂遭水浸,并引发多处滑坡;东莞市32个镇街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水浸,一些低洼地区出现较大程度的内涝。
此次暴雨对各省市城市防洪工程和防灾减灾体系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暴露出我国城市防洪排涝标准低,出现大面积内涝以及山体滑坡,挡土墙、危房和老屋引发的安全事故等薄弱环节,亟须通过加快内涝整治进度等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城市的防灾减灾体系,切实提升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
我国现有的防洪标准(GB 50201-1994)对城市的防洪等级分为4级。其中特别重要的城市为1级,防洪标准≥200年一遇;重要城市为2级,防洪标准在200~100年一遇;中等城市为3级,防洪标准在100~50年一遇;一般城市为4级,防洪标准在50~20年一遇。
此次洪灾暴露出部分大、中城市的防洪标准达不到国家标准,有的大城市防洪标准达不到100年。城市设防标准是城市安全保障线,也是城市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线。暴雨洪涝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应牢固树立防范意识,不能洪水来了,不惜代价防洪;洪水过后,又头痛医头,修修补补。我们应该提早树立好防范意识,科学的制订城市设防规划,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和泄洪排涝能力,到洪水来时,不至于这么被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