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局1日通报,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山东省所有进京机动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获得环保合格标志,否则禁止进京。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国家要求,山东省规定在奥运会举办期间省内进京的机动车必须实施统一环保标志管理,按要求进行环保检测并取得环保合格标志和环保合格证。
目前,山东省共批准14家检测单位承担省内奥运会期间进京车辆的环保检测工作。其中济南、淄博、烟台、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各有1家检测单位,潍坊、青岛各有2家。检测包括外观检测、排放测试等,其中汽油车需满足国家机动车第二阶段(相当于欧洲机动车2号排放标准)或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柴油车需满足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相当于欧洲机动车3号排放标准)或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环保局规定,所有进京车辆的污染物排放检测必须在获得省环保局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凡未经委托从事检测的或受委托但不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
山东省是2008年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的六省区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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