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灾害性天气气候(暴雨、连阴雨、气象干旱等级)》陕西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陕西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气象灾害发生比例占所有灾害的70%以上,且影响范围广。暴雨、连阴雨、干旱、低温冷害、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在全省不同时空表现不尽相同,有着较强的地域性和季节性。
确定不同气候区域不同时间不同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等级的标准,对正确评价、防御、减少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更好地利用和节约国家财力有着重要意义。
《灾害性天气气候 暴雨等级》将暴雨划分为短时暴雨和一般性暴雨两类,其中一般性暴雨等级分为暴雨、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四级。
《灾害性天气气候 连阴雨等级》按照连阴雨影响范围,将连阴雨分为连阴雨和强连阴雨二级,并分别规定了连阴雨天气出现和结束标准;《灾害性天气气候 气象干旱等级》根据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将气象月、季干旱等级分为无旱、轻旱、中旱、重旱、特旱五个级别,将年干旱等级分为一般旱年、大旱年、特大旱年三个级别。
该标准的实施,将为相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评估,灾情调查,气象灾害发生成因鉴定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另获悉,《苹果气象灾害 花期冻害预警等级》和《苹果气象灾害 高温热害预警等级》两项陕西省地方标准也将于同日实施,为果业管理部门及果农有针对性地开展苹果花期冻害和高温热害的防御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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