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市质监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推行房间空气调节器新能效等级标准的实施意见》,作为该市今年以来为推行空调新能效等级标准所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南京市在全国率先推行空调新能效等级标准。
在《推行房间空气调节器新能效标准的实施意见》中,南京市明确要求全市要采取部门推动、机关带头、企业跟进和全社会参与的空调新能效等级标准推进工作机制,力争在2008年第三季度末,市场上2级以上能效等级的空调由目前的15%提高到70%,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适时将2级以上能效的空调纳入政府强制采购目录,各级政府部门及其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新购空调能效等级均在2级以上。
市相关投资主管部门在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中,积极推进新能效等级标准在相关企业的顺利实施。市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工作中,将把政府机关、团体执行空调新能效标准的情况纳入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内容。
有关生产企业要根据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要求,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将先进的制造技术融入产品开发之中,加快空调产品更新换代,淘汰落后产品,研发新品,抢抓市场先机。商贸企业要积极配合企业向消费者做好宣传和推介工作,引导消费者转变观念,确保空调新能效等级标准的有效贯彻实施。
同时要求全市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做好推行空调新能效等级标准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推行空调新能效等级标准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切实有效和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让空调新能效等级标准走近百姓,深入家庭,使购买和使用新能效等级标准的空调成为市民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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