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就在康师傅“水源门”事件爆发期间,一篇标题为《康师傅矿物质水标准获肯定》的文章被刊登在某纸质媒体上,这篇没有记者署名、看似具有广告性质的文章反复强调:康师傅矿物质水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但事实上,我国至今都还没出台有关矿物质水的国家标准。
中国医促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专家赵飞虹介绍,“目前市面上各种矿物质水添加的元素各不相同,这让相关部门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也使矿物质水的质量、技术都难以得到保证和监控。”
赵飞虹还表示,“饮用水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相对的。”在同样卫生的情况下,喝天然水要比喝纯净水、矿物质水等健康得多,原因就是天然水是最接近自然的,从物理和化学角度讲,它更符合人体需要;但如果是在污染环境下,纯净水、矿物质水则要比天然水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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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陷标签门的康师傅在四川又遭质疑。成都市工商局昨日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产自成都的康师傅矿物质水应该标明在成都的生产地址,而不是仅仅标注在重庆的分公司地址。法学专家认为,康师傅如此标注所依据的是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属行政部门规定,不应违反更高一级的产品质量法。
中国质量万里行四川投诉站昨日发布消费警示称,用自来水加工矿物质水已经成为长期存在的内幕,消费者应慎饮矿物质水。
成都市工商局:不标产地违反产品质量法
在成都随处都可以买到的康师傅矿物质水,标签上标注了重庆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的地址。但实际上,这水的产地就在成都市区以北的天回镇兴川路1027号,在这里生产的矿物质水行销全四川。
按照常识,产品尤其是食品应该标明生产地址。但是康师傅在杭州的分公司此前在接受技监部门检查时却搬出了《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作为依据: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肯定地告诉记者,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必须标明产地的地址。这里所称的产地,是产品的最终制作地、加工地或者组装地。“在标注公司地址外,成都的产地也必须标明地址。”
据了解,成都市工商局已经收到了关于康师傅矿物质水标签未标注生产地址的投诉,将进行进一步调查。
法学专家:行政法规应当服从法律
记者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2000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并没有提出可以例外的情况。
而康师傅方面所依据的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局1997年11月发布的。
法学专家、四川大学法学系教授陈康扬向记者表示,从法理上讲,如果行政法规与法律的相关规定出现冲突,行政法规应当服从法律。
照此推理,康师傅的依据难免有狡辩之嫌。即使根据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康师傅不标注真实生产地址的行为有一定理由,但产品质量法是必须无条件遵守的。
中国质量万里行四川投诉站:矿物质水行业长期缺乏规范
昨日下午,中国质量万里行四川投诉站就矿物质水行业发布消费警示。常务副站长龚志伟表示,康师傅面临的巨大信任危机,直接反映出的是整个矿物质水行业长期以来的混乱和无序。
龚志伟称,矿物质水目前没有统一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对于矿物质水中的矿物添加种类和量,企业都是各行其道。而对于康师傅用自来水造矿物质水的行为,龚称这早已是该行业不为人知的内幕,“我们也调查了一些其他的同类企业,用自来水做水源比较普遍”。不过,龚志伟拒绝透露其他厂家的名称。
此外,这份消费警示还提醒消费者,慎饮矿物质水,选购产品时应该注意标签是否规范,有无标注QS、水源地、矿物质成分等。
相关国家标准:
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8537-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
GB 17324-2003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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