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5日从海南省建设厅获悉,为了做好全省建筑工程抗震防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海南省正式开始实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新标准。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并已于8月初正式发布实施。为做好标准的实施工作,省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对做好海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通知要求,新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强制性条文须严格执行。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新标准,做好工程抗震勘察和工程抗震设计。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执行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图专项审查制度,对不符合新标准工程抗震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予通过施工报建和验收备案许可,从源头上确保新建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抗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各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施工阶段落实新标准的监管,确保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同时,省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按照新标准指导各市县重点加强公共建筑和村镇民居的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监管,确保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各房地产企业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国家新标准进行房地产项目投资建设,严禁向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降低工程抗震设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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