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2009年4月23日发布G/TBT/N/IDN/26通报,标题为: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关于强制执行印尼国家标准(SNI)的法令草案,灯控装置-第1部分:一般及安全要求(SNI04-6959.1-2003),和灯控装置-第2-3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特殊要求(SNI04-6959.2.3-2003)。内容主要为:本法令要求所有生产、进口及交易灯控装置和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工业企业必须实施印尼国家标准SNI04-6959.1-2003和SNI04-6959.2.3-2003,并应具备由认证机构或检测实验室颁发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证明(COCs)。认证机构或检测实验室应由印尼国家认可机构(KAN)认可或由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多边互认协议(MLA)、双边互认协议(MRA)伙伴认可。在国内市场交易的国内生产和进口灯控装置及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应符合标准要求:SNI04-6959.1-2003灯控装置-第1部分:一般及安全要求,和SNI04-6959.2.3-2003灯控装置-第2-3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特殊要求。 拟批准日期:批准之后6个月,拟生效日期:批准之后6个月。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工标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