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0年稀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稀土标委[2010] 05号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精神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0年第一批原材料工业标准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原材料司函[2009] 210号)要求,现决定编制2010年稀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为有效做好以上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标准清理工作,突出做好标龄10年以上的标准修订,突出技术进步、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行业发展的要求; 2.产业发展需要原则。突出编制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项目及社会、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所需的标准项目计划; 3.与节能减排(减碳)相关的标准项目; 4.国际接轨原则。进一步落实“采标”方针,提高标准水平,促进国际贸易和产品出口; 5.协调配套原则。标准间要互相协调、互为补充、协调配套。保证标准的协调一致,系统配套。 二、项目编制重点 1.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及市场急需的项目优先安排; 2.标龄在10年以上的标准修订计划项目; 3.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安排; 4.建立、完善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所需的标准项目; 5.项目重点领域:稀土基础产品,新材料,资源节约、再生和环境保护,检验检测等四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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