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记者王优玲)商务部1日发布公告,国内贸易行业标准《二手设备流通技术规范通则》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手设备流通技术规范通则》对二手设备流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分类、品质、鉴定评估、鉴定评估过程及交易提出了规范要求。对普遍关注的二手设备品质问题,标准从设备使用要求、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环保要求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标准还以规范性附录形式,提供了二手设备品质鉴定报告的样本,增加了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该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二手设备流通企业的整体水平,有助于防范交易风险,保护相关交易人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设备流通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近几年,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断扩大,以及租赁业的持续发展,社会闲置设备日益增多,二手设备流通迅速发展。据中国旧货业协会设备租赁及二手设备专业委员会调查,2009年二手工程机械设备交易额约10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超过20%。但是,二手设备流通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突出表现在二手设备交易行为不规范、经营主体规模小、缺乏科学的品质鉴定和价值评估依据等。 发展二手设备流通市场,不仅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也有利于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将组织有关单位,适时开展标准化示范企业和示范市场的培育工作,并加快制定《二手挖掘机流通技术要求》、《二手装载机流通技术要求》、《二手混凝土泵车流通技术要求》等市场急需标准,完善二手设备流通标准体系,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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