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审查会于2010年5月25日在北京市通州区佳合产业基地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奇佳联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15个高等院校、科研、设计、施工单位的23名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 审查会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薛长立站长主持,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娄宇副院长、北京奇佳联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杨洪祺董事长致欢迎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赵毅明处长到会并讲话。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周春海高级工程师代表《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编制组作标准编制工作汇报。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杜宝强工程师宣读审查组专家名单,成立审查会评审专家组,审查会协商推选任文堂研究员为评审专家组组长。在专家组组长的主持下,与会专家和代表对规范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对规范的内容逐条地进行了审查。审查结论如下: 1.该规范内容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基本要求; 2.该规范代表了当今先进的工程技术水平,能够很好地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 3. 该规范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4.通过对本规范的实施贯彻,将促进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工程的规范化、推动声学领域的技术进步;在规范工程市场方面也将起到重要作用,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送审稿在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工程的声学设计、总平面设计、结构与隔振设计、公用专业、施工与验收等方面,结合国情较合理地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为规范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工程的设计、建造,确保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安全可靠运行创造了条件。 6.送审稿较好的做到内容统一、文字精练;所提出的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工程中应遵循的强制性条文适当。 审查会代表一致认为该标准吸纳了相关国际标准(ISO)最新内容,在系统总结了国内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工程经验基础上有一定创新。该规范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会议通过了对《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的审查。 希望编制组根据审查会提出的主要修改意见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进行修改,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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